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一、为严明纪律,奖励先进,处罚落后,调动员工积极性,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益,特制 订本制度。 二、对师生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,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。 三、本制度适用于上外附小全体教职员工。 奖励办法:以大会表扬为主;处罚办法:以国旗下批评为主。 四、对下列表现的师生员工给予奖励: 1、遵纪守法,执行学校师德规范制度,思想进步,文明礼貌,团结互助,事迹突出。 2、在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里,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创新建议,并采纳。 3、指导学生在小青蛙讲故事比赛中获奖的老师。 4、每学年评选优秀小推普员。 五、对下列表现的师生员工给予处罚: 1、对违法学校师德规范制度,在课堂内不使用普通话的师生。 2、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老师:如不参加区、市内布置的有关比赛等,学校对其进行谈 话、批评。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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